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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HG20191203CFCS00000《摄大乘论》之《财神法最高宪章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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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23-2-26 22:31 |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|倒序浏览 |阅读模式
本帖最后由 吉祥果2 于 2023-2-26 22:51 编辑

 FHG20191203CFCS00000《摄大乘论》之《财神法最高宪章》

  =====================

  《摄大乘论》记载有“财神法最高契约准则”,正是这个准则及其精神本怀,在统领一切财神的最高工作目标,它的核心精神本质是菩提心。它在一切财神法中的地位之高,几乎等同于算是《财神宪章》或者《财神基本法》。一切财神的一切工作原则,都要围绕这个最高目标运转。通达这个最高准则,你才算是懂得一点财神法,不通达的话,不管你灌了多少种财神的灌顶,你都没有入财神法的门。见下文:

  菩萨虽得财位自在具足大悲。而不施与有情财位。原因如下:

  见彼有情于诸财位有重业障故。

  见彼有情若施财位障生善法故。

  见彼有情若乏财位厌离现前故。

  见彼有情若施财位即为积集不善法因故。

  见彼有情若施财位即便作余无量有情损恼因故。

  ---世亲菩萨《摄大乘论释》

  吉祥果注:《摄大乘论》为无著菩萨所造,由世亲菩萨、无性菩萨为本论所做的注释,最为权威,故其注释本,又名《摄大乘论释》

  出自玄装大师十卷译版,由无性菩萨注释之《摄大乘论释》之第8卷:

  无性菩萨造

  三藏法师玄奘奉 诏译

  论曰。若诸菩萨成就如是。增上尸罗。增上质多。增上般若。功德圆满。于诸财位得大自在。何故现见有诸有情匮乏财位。见彼有情于诸财位有重业障故。见彼有情若施财位障生善法故。见彼有情若乏财位厌离现前故。见彼有情若施财位。即为积集不善法因故。见彼有情若施财位。即便作余无量有情损恼因故。是故现见有诸有情匮乏财位。此中有颂。

   见业障现前  积集损恼故

   现有诸有情  不感菩萨施

  释曰。今当显说。由是因缘菩萨虽有财位自在而不施他。

  “见彼有情于诸财位有重业障故”者。谓诸菩萨见彼有情于其财位。有重业障故不施与。勿令惠施空无有果。设复施彼亦不能受。何用施为。如有颂言。

   如母乳婴儿  一经月无倦

   婴儿喉若闭  乳母欲何为

  “见彼有情若施财位障生善法故”者。谓诸菩萨见彼有情虽于财位无重业障。而彼若得财位圆满便多放逸不起善法。作是思惟。宁彼现法少时贫贱。勿彼来生多时贫贱。故不施彼所有财位。

  “见彼有情若乏财位厌离现前故”者。谓诸菩萨见彼有情若乏财位厌生死心便现在前。求欲出离。若得富贵即生骄逸。故不施彼所有财位。作是思惟。宁彼贫贱厌离生死心常现前。勿彼富贵受乐放逸。不厌生死不起善法。

  “见彼有情若施财位即为积集不善法因故”者。谓诸菩萨见彼有情若当施彼满足财位。即便放逸积集种种恶不善业。故不施彼所有财位。如有颂言。

   宁使贫乏于财位  远离恶趣诸恶行

   勿彼富贵乱诸根  令感当来众苦器

  “见彼有情若施财位即便作余无量有情损恼因故”者。谓诸菩萨见彼有情若得富贵。即便损恼无量有情故。不施彼所有财位。作是念言。宁彼一身受贫贱苦。勿令损恼余多有情。

  复以伽他摄如是义故说见业障现前等。其文易了无烦重释。

  ------出自玄装大师译版《摄大乘论释》卷第八

  出自:真谛大师十五卷译版,由世亲菩萨注释之《摄大乘论释》之第12卷

  世亲菩萨    释

  陈天竺三藏真谛   译

  论曰。云何于世间中见有众生遭重苦难?

  释曰。此次立难。若菩萨如此三德。皆为拔济一切众生。云何众生遭世苦难。若视苦不救则无胜能。若无胜能亦无菩萨。苦难有二种。谓内及外。内外此二苦难有轻有重。若可对治为轻。若不可对治为重

  论曰。由菩萨见彼众生有业。能感苦报障胜乐果故

  释曰。菩萨见有众生有业障。障菩萨胜能能感苦报。菩萨于彼有此业智。虽怀胜能舍而不用。此即菩萨业力。譬如有江有八功德水。随众生饮无人遮护。饿鬼由业障故不能得饮。菩萨如江。财物如水。有业障众生犹如饿鬼。由业障故不得受用菩萨财物

  论曰。由菩萨见如此。若施彼乐具。则障其生善

  释曰。菩萨见有众生无业障。若贫穷能生长善法。若富乐则放逸造罪。菩萨愿彼于现在世受贫穷苦。随顺成就生起善法。是故菩萨不施其乐具。此即菩萨处非处力

  论曰。由菩萨见彼无乐具。能现前厌恶生死

  释曰。菩萨见有众生由贫穷苦。厌恶生死心恒现前。菩萨愿彼无乐具。成就厌恶心随顺善行故。不施其乐具。此即菩萨根欲性力

  论曰。由菩萨见若施彼乐具。则是生长一切恶法因缘

  释曰。菩萨见有众生乃至恒受贫穷报。于此时中不长恶法。菩萨愿彼恒受贫穷报。不愿彼于一刹那中受富乐报。而作诸恶法因缘。谓自爱憎他。此二因缘能生长恶法。菩萨若施彼财物。则成就彼爱憎。是故菩萨不施其乐具。此即菩萨遍行道智力

  论曰。由菩萨见若施彼乐具。则是逼害余无量众生因缘

  释曰。菩萨见有众生。若得大富非止自损。复能损恼无量众生。菩萨愿彼受贫穷苦。不愿彼由大富乐。损恼众生身心及以善根。是故菩萨不施其乐具。此亦是菩萨遍行道智力

  论曰。是故菩萨不无如此胜能。世间亦有如此众生显现

  释曰。胜能有三。即是三德。一能得因。谓三学处。二能得果。谓十自在。三能利他。谓了别众生根欲性等。若见施有利益则施。若见不施有利益则不施。菩萨以利益为定。不以施不施为定。由施无利益故。世间有受苦众生

  论曰。此中说偈

  释曰。为摄前五义故重说偈

  论曰

   见业障碍善  厌现及恶增    害他彼众生  不感菩萨施 

  释曰。有众生有业障。不感菩萨施。有众生有乐具则碍善。有众生由贫穷厌恶生死心恒现前。有众生有乐具生长恶法。有众生由大富乐能逼害他。菩萨见如此事。欲令离自损损他故。不施其乐具。是故彼众生不感菩萨施

  -------《摄大乘论释》卷第十二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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