佛告迦叶。声闻以声闻般涅槃。而般涅槃非为究竟。辟支佛以辟支佛般涅槃。而般涅槃亦非究竟。——《大法鼓经》
诸佛世尊。般涅槃者。然不磨灭。——《大法鼓经》
【味著三昧乐,安住无漏界,无有究竟趣,亦复不退还;得诸三昧身,乃至劫不觉。譬如昏醉人,酒消然后觉;彼觉法亦然,得佛无上身。】 ——《楞伽阿跋多罗宝经》
【注释】
“安住无漏界”:安住于灭受想、见思惑寂之权无漏境界。
“无有究竟趣,亦复不退还”:是故无有上求达于究竟的自觉圣趣之心,而亦不会退堕为凡夫。
“乃至劫不觉”:乃至劫尽亦不能觉。
“彼觉法亦然”:“觉法”,觉知法无我究竟之智。
“得佛无上身”:声闻缘觉之人虽沉空滞寂,然亦有成佛之时。盖二乘与佛,性本无差,但彼执法实有,为空所缚,故饮寂灭酒,睡无为床,昏昏如醉,积劫沉迷。若一旦酒醒梦回,未有不成佛者,所以说终将“得佛无上身”。
【义贯】
二乘人以“味著”灭受想“三昧”之“乐”,及“安住”于见思寂止之权“无漏界”,是故“无有”上求达于“究竟”的自觉圣“趣”之心,而“亦复不退还”于三界,成为凡夫;
然以其已“得诸三昧身”,故“乃至劫”尽,亦“不”能从涅槃乐中“觉”了。虽然不觉,然而“譬如”饮酒“昏醉”之“人”,待“酒”力“消”退时;“然后”即得悠悠“觉”醒;
“彼”二乘人“觉”知“法”无我究竟之智,不复执法为实“亦然”,待其觉后,亦当证“得佛”之“无上”法“身”。——《楞伽阿跋多罗宝经义贯卷二终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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