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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复次,善男子!菩萨摩诃萨,有十财施大甲冑轮。若菩萨摩诃萨成就此轮,从初发心,一切五欲皆能除断,超胜一切声闻、独觉,普为一切声闻、独觉作大福田。一切声闻、独觉乘等,皆应供养承事守护。何等为十?所谓布施种种饮食、衣服、宝饰、象马、车乘,及以自身、手、足、耳、鼻、头、目、髓、脑、皮、骨、血、肉、国城、妻子、奴婢、田宅。如是一一行布施时,不顾身命。不专为己求于世间、出世间乐,发心布施。但欲普为一切有情生长大慈、大悲芽故,发心布施。为欲引发善巧方便殊胜智故,发心布施。为欲引发一切有情安乐事故,发心布施。为欲除灭一切有情苦恼事故,发心布施。无胜他心、无麁犷心、无嫉妬心、无悭悋心而行布施。于所施物,若多、若少,下至一食,终不希求自受果报,发心布施。终不希求声闻乘果,发心布施。终不希求独觉乘果,发心布施。于所施物,若多、若少,下至一食、但为希求一切种智,发心布施。
「善男子!菩萨摩诃萨成就如是十种财施大甲冑轮,从初发心,一切五欲皆能除断,超胜一切声闻、独觉,普为一切声闻、独觉、作大福田。一切声闻、独觉乘等,皆应供养承事守护。所以者何?声闻、独觉、发心布施无大慈悲,但为己身舍贫穷故;但为己身脱众苦故;但为己身得安乐故;但为己身证涅槃故;不能普为一切有情而行布施。菩萨摩诃萨发心布施有大慈悲,普为有情舍贫穷故;普为有情脱众苦故;普为有情得安乐故;普为有情证涅槃故;不为自身而行布施。以是义故,超胜一切声闻、独觉,普为一切声闻、独觉、作大福田。一切声闻、独觉乘等,皆应供养承事守护。
「菩萨摩诃萨修行财施波罗蜜多时,于妙五欲心无染着,自所摄受一切乐具,普能施与一切有情,依普摄受诸有情心,依自忍受一切苦心,依灭一切有情苦心,依与一切有情乐心,依与有情大涅槃心,而行布施。以是义故,超胜一切声闻、独觉,普为一切声闻、独觉、作大福田。一切声闻、独觉乘等,皆应供养承事守护。
「善男子!若于五欲心无染着,具大慈悲而行布施,是名菩萨摩诃萨也,亦名一切声闻、独觉、真实福田。若不除断世间五欲,无大慈悲而行布施,虽舍无量、无边施物,而犹不得名为菩萨摩诃萨也,亦非一切声闻、独觉、真实福田,此施不蒙圣印所印。是故,应断世间五欲,具大慈悲而行布施。若不断于世间五欲,无大慈悲而行布施,不名菩萨、非真福田。善男子!染着五欲行布施轮,尚不能灭自身所有少分苦恼,况能除灭一切有情无量苦恼!」 尔时,世尊重显此义而说颂曰: 「成就财施轮, 智者净意乐, 尽离于五欲, 安乐诸有情。 为乐诸有情, 不求自果报, 虽行少分施, 而名真福田。 虽复施众多, 而依止五欲, 非圣印所印, 住不定聚中。 虽行少分施, 而不依五欲, 名声闻独觉, 真实良福田。 故应舍五欲, 常行清净施, 安乐有情众, 成真实福田。
——大正新脩大藏经第13册No.411《大乘大集地藏十轮经*福田相品第七之一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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