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赎回供品的必要性和方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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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21-5-23 23:30:33 来自手机 |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|倒序浏览 |阅读模式
本帖最后由 果光 于 2021-5-23 23:35 编辑

以下文字节选自吉祥果师兄文章:
《菩提场所说一字顶轮王经》节选讲解

【牵涉赎回供品原则:这里还有非常重要的一段,就是说,供养本尊的那个三分之一饮食,怎么处置呢?就是供养结束以后,要赎取而受用,就是《优婆塞戒经》说的,以香花赎回,所以,《优婆塞戒经》要求赎回供养,只是提及钵盂等器具,不涉及饮食,这里也提及供养本尊的饮食,也要赎回,所以,按照《优婆塞戒经》,将供佛的饮食,也采用赎回法则,是更好的!之前我看到,某某知名法师,说是为了方便,自己供养的饮食,不必赎回,不然太麻烦,从这里来看,《一字顶轮王经》和《优婆塞戒经》,都倡导在“赎回”供品之后,再受用,而且,本经要求,是连饮食也包括的;
所以,我们提倡,每次供佛之后,撤下供品之时,不论什么供品,还是按照赎回法则,点香,然后说:“弟子某甲,以所供之香,赎回供品!”,然后撤下,这样是如法的;
不必被一些法师指责,也不必被一些固执己见,自以为是的居士左右,既然佛经依据如此明确,而且两部经典都印证此事,又何必以自我之狂傲,非要作对圣言量呢?】
吉祥果
2016.06.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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沙发
发表于 2021-5-24 12:34:35 | 只看该作者
本帖最后由 极简隐士 于 2021-6-25 13:23 编辑

以下文字节选自吉祥果师兄的两篇文章:
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
《菩提场所说一字顶轮王经》节选讲解

牵涉赎回供品原则:这里还有非常重要的一段,就是说,供养本尊的那个三分之一饮食,怎么处置呢?就是供养结束以后,要赎取而受用,就是《优婆塞戒经》说的,以香花赎回,所以,《优婆塞戒经》要求赎回供养,只是提及钵盂等器具,不涉及饮食,这里也提及供养本尊的饮食,也要赎回,所以,按照《优婆塞戒经》,将供佛的饮食,也采用赎回法则,是更好的!之前我看到,某某知名法师,说是为了方便,自己供养的饮食,不必赎回,不然太麻烦,从这里来看,《一字顶轮王经》和《优婆塞戒经》,都倡导在“赎回”供品之后,再受用,而且,本经要求,是连饮食也包括的;所以,我们提倡,每次供佛之后,撤下供品之时,不论什么供品,还是按照赎回法则,点香,然后说:“弟子某甲,以所供之香,赎回供品!”,然后撤下,这样是如法的;不必被一些法师指责,也不必被一些固执己见,自以为是的居士左右,既然佛经依据如此明确,而且两部经典都印证此事,又何必以自我之狂傲,非要作对圣言量呢?

——吉祥果2016-06-12
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
《关于三宝财物及供品处置问题

本文牵涉很多细微的因果,我必须详细的论述清楚,否则一言之失,恐怕害人害己!所以,多花费几天时间,加之我家事很忙,一周以后应当可以成文。有很多人问问题,都是说,你别讲那么多大道理,你就告诉我,这个问题,行不行,可以不可以,你就简单回答我---------YES OR NO?可是事实是,佛法很多问题,都不是这么简单的,是,或者否,都不能圆满回答佛法的很多问题。所以,也许在你眼里的小问题,实在是一个天大的,甚至比天还大的问题!

优婆塞戒经》云:若自造作衣服、钵器,先奉上佛,并令父母、师长、和上,先一受用,然后自服。若上佛者,以华香赎。

由此经上述依据,诞生之关于供养佛物之“赎回”问题,纠结大家久矣,今分类解说如下:

////1、部分供佛物品,是需要使用“赎回法则”的:////

需要使用赎回的,只限于以佛菩萨圣像为对境供养的衣服、钵盂等器具,而不包括饮食瓜果等物;
赎回时,燃香一根,念诵言:弟子某甲,以所供香,赎回某某供物,如此一念,撤下供物即可;
有意气用事者,或因懒惰之者,谓为一切供物均不需要赎回,则此说又过于偏颇,既然《优婆塞戒经》明确提及,相关之物需要赎回,何必强行与圣言量抗衡较量呢?
是故,规定需要赎回的供物种类,使用赎回法则,是可信的。

////2、供养护持三宝、修理佛寺塔庙的当事人,可以食用供佛、供塔饮食;////

《善见律》云:佛前献饭,侍佛比丘食之;若无比丘,白衣侍佛亦得食;可见,供养佛菩萨或者其圣像的人,是可以撤下食用的;又《四分律》云:供养佛塔食,治塔人得食。”因此,护持治理佛塔的人,也可以受用供养佛塔之饮食;大悲寺令干活修庙的居士,也在寺庙食用饮食,也是出自此类律典依据,否则不敢贸然开许,因为修庙之人,既为治理佛寺塔庙者,可堪受用;当然,依照我个人意见,虽然开许可以受用,但是要多多干活付出,万万不宜只受用不干活,或者受用多而干活少,这都是很危险的,修理佛寺塔庙干活的人,不会空消十方信施,不干活或者干活少的人,如果在佛寺受用三宝饮食以及各种财财物,也很危险;所以,具体情况,自己要清醒认识,慎重把握,量入为出,算计收支平衡,乃至收大于支,是安全的,且有福报,若支大于收,则危险矣。问曰:何为收?何为支?回答:一切付出的,为收入;一切得到享受的,为支出!如是如是!

此类供佛之饮食,供养佛寺塔庙的饮食,由供养的当事人,直接撤下即可,不但可以撤下,且可食用,此处,则不必要使用赎回法则。
……

——吉祥花果 2018-09-14
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

以上是关于“赎回法则”部分的吉祥果师兄原文摘录。

但观成文日期:

《菩提场所说一字顶轮王经》节选讲解,一文为吉祥果师兄在2016.06.12所写。
《关于三宝财物及供品处置问题》,一文为吉祥果师兄在2018.09.14所写。

后文与前文细节方面略有不同:

1、《菩提场所说一字顶轮王经》节选讲解,文中提及供养本尊的饮食,也要赎回,所以,按照《优婆塞戒经》,将供佛的饮食,采用赎回法则,是更好的!提倡,每次供佛之后,撤下供品之时,不论什么供品,还是按照赎回法则,点香,然后说:“弟子某甲,以所供之香,赎回供品!”,然后撤下,这样是如法的。

2、《关于三宝财物及供品处置问题文中提及需要使用赎回的,只限于以佛菩萨圣像为对境供养的衣服、钵盂等器具,而不包括饮食瓜果等物;赎回时,燃香一根,念诵言:弟子某甲,以所供香,赎回某某供物,如此一念,撤下供物即可;

前文结合《一字顶轮王经》和《优婆塞戒经》两经,赎回法则是连饮食也包括的。2016.06.12
后文并未谈及《一字顶轮王经》连饮食也需赎回的要求。2018.09.14

前文对于供佛的饮食也采用赎回法则,是更好的,是提倡。2016.06.12
后文对于供佛的饮食也采用赎回法则,并没有要求和提倡。2018.09.14

对于赎回饮食方面,吉祥果师兄2016.06.12早期发布的见解,与2018.09.14后期新发布的见解,细节方面,佛友们综合参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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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21-6-26 01:50:43 | 只看该作者
本帖最后由 BodhiWYP 于 2021-6-26 01:53 编辑
极简隐士 发表于 2021-5-24 12:34
以下文字节选自吉祥果师兄的两篇文章:
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
《菩提场所说一字顶轮王 ...

赞叹师兄仔细核对。


我最近一直按果师兄2018.09.14文章来做,没燃香赎回。。。

问渠那得清如许,我得读一遍这两部经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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谢谢师兄提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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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odhiWYP 发表于 2021-6-26 01:50
赞叹师兄仔细核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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